中国记录通讯社于5月31日为所有记者换发新版记者证,现就中国记录通讯社记者证作如下声明:
一、中国记录通讯社所使用的记者证非中国内地有权机关颁发。
二、中国记录通讯社是香港特区政府批准之合法媒体机构,根据香港特区政府有关条例及相关国际规则自主颁发记者证。
三、中国记录通讯社是国际非政府机构-国际媒体组织(IMO)的创始成员,国际媒体组织(IMO)作为国际性媒体NGO,依据国际惯例及国际媒体组织(IMO)总部所在地-美国的相关法律法规颁发《国际记者证》,所有成员机构统一使用由国际媒体组织(IMO)全球传播部监制的国际通用新闻记者证。
四、中国记录通讯社记者持证采访必须遵守所在地的法律规定,另需征得采访对象的知情同意。
中国记录通讯社
2022年5月26日